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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国智慧养老体系建设
截至 2018 年底,我国大陆总人口139538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530 万人,其中 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共约 2.49 亿人,老年人口比重由 2017 年底的 17.3% 增至17.9%,预计到 2050 年将达 4.8亿人,占全球老年人口的四分之一。我国老年人数量巨大,老龄化增长速度过快,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有着直接影响,而且在劳动力结构、产业与消费结构方面引发相关的问题,给我国社会保障与老年养老保障机制建设带来严峻的挑战。
为应对我国老龄化问题,在“十三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2017 年,国家围绕“放管服”、智慧养老、医养结合和标准化建设几个方面,出台养老政策 16 项。2016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提到,发展智慧养老的重点应在于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 , 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放。2017 年 2 月 6日,《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提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
从政策发布情况看,智慧养老是未来几年我国养老行业发展的重点,智慧养老体系不仅包含养老行业,而且包含制造行业与科技行业等多个行业,需要协调多个行业,整合全国养老资源,乃至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全面发展,共同优化养老行业运营,加快智慧养老模式的发展。
智慧养老以“幸福养老”为理念,依托科技与信息化的手段,特别是互联网、物联网与大数据,同时,结合我国独特的养生观念,将养老体系中的各个环节,如养老产品、养老服务、养老资源与养老信息等在老人、社会、政府等主体间进行调配和传递,从而提升原有养老体系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形成政府指导、企业开发、社区组织、家庭配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实现服务资源的集约化、规范化和精准化管理,使得老年人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
首先,智慧养老体系建设适合我国国情,有利于缓解政府养老负担。我国一直有四代同堂的传统习惯,大多数老年人都选择晚年与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承担部分家务,帮忙照顾孙子孙女。当前在我国,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老年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90%,选择社区养老模式的约占6%,选择机构养老模式的约占 4%。智慧养老的建立能够快速解决居家养老老人日常生活的需求和基本的医疗护理需求,它以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为基础,以智慧养老运营中心为平台,将医疗、服务、老人等联立起来,能够快速配比供给与需求,及时对老人的要求作出快速反应 , 有效节约时间、服务成本与管理成本。
其次,可以解决我国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现实矛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举世瞩目,但因人口众多,未能像发达国家一样以高度发展的经济进入老龄化社会,意味着老龄化将成为经济发展的负担。智慧养老将劣势转变为商机,整合社会众多资源,既解决了我国老龄化“未富先老”的尴尬问题,又能培育出一批新的老龄化产品企业,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再次,实现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智慧养老是我国继家庭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后采用的又一新型养老模式。与传统的养老方式相比,智慧养老具有经济效益高、服务便捷的特点。同时,它颠覆了以往养老院的存在模式,成为一种“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使老人家庭联立形成充满朝气的养老院。
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多项与智慧养老相关政策,如《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智慧养老产业发展行动 计 划(2017-2020 年)》《 服务行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等。这些政策从税收优惠、财政支持政策、鼓励社会与民间资本投入等多方面支撑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但政策内容多为指导性的建议,缺少配套的执行标准或执行规范,导致政策不易执行的问题。同时,我国智慧养老体系建设起步较晚,还未出台统一的监管体系与完善的法律法规,智慧养老行业较为混乱,给不法商人可乘之机,老年人被骗的新闻时有发生。
(二)缺乏智慧养老的顶层设计
2015 年智慧养老进入我国,但是由于 “未富先老”,无法完全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的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经验,尚未形成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仍需不断地探索与实践。而受地域和自身条件等多方面的限制,当前的经验多是碎片化、阶段性理论和实践成果,没有追溯上下游和横向连带,没有明确智慧养老体系中各利益相关方的角色,因而难以将资源整合在一起,无法推进我国智慧养老体系建设。
(三)缺少统一的智慧养老运营平台
智慧养老运营平台的作用是运用信息技术将养老数据进行整合与分析,为老年人提供科学、便捷的医疗护理与生活照料等多项服务。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建设了智慧养老试点,开发了当地的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但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基数较大,信息技术分布不均,采用智慧养老方式的老人较少,平台建设不够完善,还不能进行老年人养老数据的统一收集、整理与分析。现有平台仅仅作用于对老人医疗信息的简单搜集与处理,无法完成对老人全方位的智能监控与照料工作。
(四)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落后
我国智慧养老技术开发与产品设计的研究起步较晚,技术与理念较为落后,缺乏人性化。
一是产品的设计未能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习惯与使用习惯,操作步骤较为繁琐,老人很难掌握许多智能养老产品、智能手机的使用方法。
二是当前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中推出五类健康管理类产品,但常用的仅为一些穿戴类产品,其他产品因推广力度小或价格较高的原因并未得到老人的广泛使用。
三是智慧养老应通过物联网终端监测与收集老人数据,运用互联网将数据整合,并通过大数据技术对老人的信息进行分析,为老人提供服务,但我国当前的技术无法满足这一要求,物联网与互联网融合程度差,资源利用率低,不能形成完整的体系。
(五)缺乏智慧养老专业从业人员
一是我国专业的养老服务人才缺口巨大,专业护理人员仅占全部护理人员的 15%,其余多数为40 岁以上的务工人员,或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志愿者,不具备专业的护理技能,缺乏操作与适应智慧养老设施与设备的能力。
二是我国当前仍缺乏从事智慧养老产品设计、智慧养老技术开发与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与规划的高级人才。智慧养老行业从业操作标准与考核机制的缺失,也是阻碍我国智慧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原因。
(六)养老观念缺失,智能设备普及度差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若是老人不帮忙照顾孙子可能会惹来非议,若孩子将老人送入养老院也会被认为不孝。因此,多数老人没有自身的追求,在退休后选择在家养老,并帮助孩子照顾家庭,很少有老人享受退休后的养老生活。此外,老年人对新生事物的接受速度较慢,当前的智慧养老产品与服务价格较高,都是阻碍智慧养老体系在我国推行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是经济发达以后再进入老龄化时期,老龄化社会准备较为充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同时,政府不断开发依赖科技技术的智慧养老体系,以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一)英国全智慧化老年系统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也是第一个提出智慧养老这一概念的国家。英国在智慧养老方面的实践是开发了“全智慧化老年系统”,利用信息技术远程监控老人的日常生活,通过整合多种资源为老人提供服务,使老人在任何地方都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系统又增加“虚拟伴侣”与机器人护士等功能,通过穿戴式设备与家庭安装感应芯片等方式,可以随时随地与老人交流监控老人的身体状况,为老人提供健康护理服
(二)美国智慧养老市场化
美国科学技术水平发达,是研发智慧养老技术较早的国家,同时是市场化建设非常完善的国家,在养老产业与产品研发方面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激励养老产业与产品的不断发展。许多科技企业在其产品中都应用了智慧养老技术,如苹果公司研发的手机的调整字体与音量、口述模式、助听器兼容模式与放大镜等功能,均是为老年人设计;Nest智能家居生产公司研发了家庭养老设备,有方便家人观看老人生活状态的家庭监控、只让特定人进入的智能锁等。此外,美国在全境建立了老年人移动医联网,该机构通过物联网提供药物配送、上门医疗、身体检查、家政等多项服务。
(三)德国环境辅助生活系统
德国也是老龄化十分严重的欧洲国家之一。德国政府十分注重智慧养老家居产品的研发和辅助系统的建设。早在 2007 年,德国便开发与推广环境辅助生活系统(AAL)。此系统是一个物联网与互联网的集合应用,通过传感设备将所有智能产品统一链接到一个智能管理平台,通过对老人的状态与所处环境进行分析,作出即时反映。环境辅助生活系统将智能家居设备、智能医疗设备与娱乐设备整合在一起,具有档案建立、医疗护理、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等多重功能,能够系统提高老人的养老生活质量。
(四)日本技术引导智慧养老
日本是世界进入老龄化社会最快的国家,技术与法律是日本发展智慧养老的重要手段。日本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较为完善,科学技术较为发达,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养老行业的正常运行,养老服务辅助产品的技术与发展日趋成熟,不断推进智慧养老发展。
日本的机器人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政府出台《机器人白皮书》,提议通过机器人技术解决老龄化及人口减少问题,研发了老年服务机器人,监测与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与身体健康,还具有与老人交流、保护老人安全等功能。日本电气株式会社研发了智能鞋,在鞋子上安装特定装置,通过智能手机监控老人的行踪,防止老人走丢。
(五)芬兰精准化养老服务
针对国家的老龄化问题,芬兰建立精准化养老服务体系,主要包括精准化识别养老需求、精准化供给养老服务,精准化管理养老服务以及精准化支持养老服务等环节。其中,“居民评估工具”是芬兰用信息化手段识别与调查养老信息的主要方式,应用广泛且使用简便,仅需对老年人的身体、家庭与生活情况进行选择,系统会自动筛选问题,对老人信息建档,提供个性化的方案,并根据老人的意见进行动态调整。
此外,芬兰还为每一位老人提供电话报警设备和佩戴式报警设备。在老人遇到困难时仅需一键启动设备,便会立即出动人员对老人提供救助服务。当前,英国、美国与日本等国家将养老重点放在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机器人开发、智能家居设计、物联网技术开发与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可资我国在建设智慧养老体系的过程中参考。但要看到,发达国家智慧养老体系建设也存在技术开发成本高导致一些智慧养老产品与技术价格高昂,只有少数人才能购买;市场化导致企业间存在技术壁垒,无法广泛应用等问题,需要引以为戒。